根据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铁岭市计划在昌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设置在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入编后驻乡镇卫生院工作需5年。
二、报考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1)报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2)报考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且具有2年以上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临床医疗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5.其中,对于报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3.具有2年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对招聘到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特岗全科医生,其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其他均按以上招聘条件掌握。
三、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市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四、招聘岗位
大四镇卫生院1名、东嘎镇卫生院1名、泉头镇卫生院1名、四面城镇卫生院1名、此路镇卫生院1名。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昌图县卫生计生局办报名,联系人:马夺 联系电话:024-75819082
(二)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书;3.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及报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6.《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原件),考生自行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填写并粘贴照片。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已参加工作中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县(市)卫生局负责。
六、考试
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资格审查后,通过笔试、面试的形式,择优确定岗位人选,对应聘到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考试合格成绩分数线。
笔试为100,全部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生理学、人体解剖学、诊断学、药理学、医学伦理学。笔试于11月24日在辽宁工程职业学院进行。
七、考察和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由招聘县(市)组织。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选。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由招聘县(市)为卫生计生局通知招聘单位报送人员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再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道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有铁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铁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