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民委职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况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主页:www.dlnu.edu.cn。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
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2名。
三、基本要求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热爱民族教育事业,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
2.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4.新疆籍少数民族,能够熟练运用维吾尔语和汉语与学生进行交流。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7.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勤奋敬业精神,身心健康,能够胜任辅导员工作。
8.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基本条件。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请登录学校网站(www.dlnu.edu.cn)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电子版发至renshichu@dlnu.edu.cn。邮件主题为: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姓名。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30日—10月25日。
2.资格审核
工作人员收到简历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工作人员通知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报名表;(2)有效身份证件;(3)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书;(4)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5)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单;(6)中共党员证明;(7)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及证明;(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所提交的材料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2张2寸免冠照片。
3.笔试、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合格者可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对辅导员岗位所要求的管理能力和素质进行考察。应聘者可以进行特长展示。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身体检查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予考察。
5.考察
对拟聘人员相关情况进行组织考察。
6.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审核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国家民委审批备案。
8.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协议书,纳入学校事业单位岗位管理。
9.应聘者在报名、考试、考核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若正式聘用后被查出,学校立即解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及处理,并由受聘者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10.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编:116600
联系电话:0411-87653537
E-mail:renshichu@dlnu.edu.cn
联 系 人:程老师
附件(点击下载):
大连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