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作息时间的通知
沈体院办字〔2011〕16号
院内各部门、各单位:
最近学院领导班子结合实行秋冬季作息时间对当前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的状况进行了专题研究。认为我院教职工执行劳动纪律的情况总体是好的,表现了很高的自觉性。但也存在个别突出问题,影响了正常工作秩序,应该引起高度重视。10月9日下午,院长王钰清召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办学单位办公室主任会议,对加强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作息时间等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为落实上述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教职工中开展一次劳动纪律教育。使每名职工明确秋冬季作息时间,按时到班、按时午饭午休、按时下班;同时严格执行请病事假的有关规定,部门可批准事假一天,病假三天,病假要有诊断书,超过此标准需向人事处请销假。
二、学院成立劳动纪律督查小组,党政办公室、人事处会同各二级学院从本周起对教职工上下班、出缺勤、坐班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违规者抄报各部门和单位。抄报结果列入部门、单位和本人劳绩考核。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